關于公司與部分居間人終止合作的通知
2023-01-12
致民生期貨有限公司居間人:
鑒于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九百六十六條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決定與滿足下述任一條件的居間人解除《居間協議書》:
1.合同存續期內,連續6個月未向我司介紹期貨投資客戶的居間人;
2.合同存續期內,連續3個月居間報酬低于100元的居間人。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視為送達,相關的合作自發布之日起即行終止。《居間協議書》解除后,如存在尚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的,雙方可按照原協議的約定進行清算。
特此通知。
民生期貨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