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計劃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
2020-03-09
附件3:資產管理計劃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
[格式示例如下,風險揭示書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尊敬的投資者:
投資有風險。當您/貴機構參與資產管理計劃時,可能獲得投資收益,但同時也面臨著投資虧損的風險。您/貴機構在作出投資決策之前,請仔細閱讀本風險揭示書和資產管理合同,充分認識本計劃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認真考慮資產管理計劃存在的各項風險因素,并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并謹慎作出投資決策。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管理人[具體機構名稱]及投資者分別作出如下承諾、風險揭示及聲明:
一、管理人聲明與承諾
(一)管理人向投資者聲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為資產管理計劃辦理備案不構成對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資產管理計劃財產安全的保證。
(二)管理人保證在投資者簽署資產管理合同前已(或已委托銷售機構)向投資者揭示了相關風險;已經了解投資者的風險偏好、風險認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三)管理人承諾按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運用資產管理計劃財產,不保證資產管理計劃財產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二、風險揭示
(一)特殊風險揭示
[具體風險應由管理人根據本計劃的特殊性闡明]
若存在以下事項,應特別揭示風險:
1、資產管理合同與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風險;
2、資產管理計劃未托管所涉風險;
3、資產管理計劃委托募集所涉風險;
4、資產管理計劃外包事項所涉風險;
5、資產管理計劃聘請投資顧問所涉風險;
6、資產管理計劃份額轉讓所涉風險;
7、資產管理計劃設置份額持有人大會所涉風險;
8、資產管理計劃未在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手續或不予備案情形所涉風險;
9、其他特殊風險。
(二)一般風險揭示
1、本金損失風險
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資產管理計劃財產,但不保證資產管理計劃財產中的認(申)購資金本金不受損失,也不保證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本計劃屬于[相應評級水平]風險投資品種,適合風險識別、評估、承受能力[相應評級水平]的合格投資者。
2、市場風險
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品種價格因受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影響而引起的波動,導致收益水平變化產生的風險。主要包括: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購買力風險、再投資風險、衍生品風險等。
3、管理風險
資產管理計劃運作過程中,管理人依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管理和運用資產管理計劃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資產管理計劃財產及投資者承擔。投資者應充分知曉投資運營的相關風險,其風險應由投資者自擔。
4、流動性風險
資產管理計劃因市場整體或投資品種流動性不足、應付可能出現的投資者巨額退出或大額退出等原因,不能迅速轉變成現金,或者轉變成現金會對資產價格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風險。
5、信用風險
交易對手方未能實現交易時的承諾,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的風險,或者交易對手未能按時履約的風險。
6、募集失敗風險(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本計劃的成立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計劃可能存在不能滿足成立條件從而無法成立的風險。
管理人的責任承擔方式:
(一)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二)在資產管理計劃募集期限屆滿(確認資產管理計劃無法成立)后三十日內返還投資者已交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7、投資標的風險(適用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非標準化債權、未上市股權及收益權等)
本計劃投資標的的價值取決于投資對象的經營狀況,原股東對所投資企業的管理和運營,相關市場宏觀調控政策、財政稅收政策、產業政策、法律法規、經濟周期的變化以及區域市場競爭格局的變化等都可能影響所投資企業經營狀況,進而影響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標的的價值。
8、稅收風險
契約式產品所適用的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可能會由于國家相關稅收政策調整而發生變化,投資者收益也可能因相關稅收政策調整而受到影響。
9、其他風險
包括但不限于關聯交易風險、技術風險和操作風險、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風險等。
三、投資者聲明
作為本計劃的投資者,本人/機構已充分了解并謹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愿自行承擔投資該計劃所面臨的風險。本人/機構作出以下陳述和聲明,并確認(自然人投資者在每段段尾“【 】”內簽名,機構投資者在本頁、尾頁蓋章,加蓋騎縫章)其內容的真實和正確:
1、本人/機構已仔細閱讀資產管理業務相關法律文件和其他文件,充分理解相關權利、義務、本計劃運作方式及風險收益特征,愿意承擔由上述風險引致的全部后果。【 】
2、本人/機構知曉,管理人、銷售機構、托管人及相關機構不應當對資產管理計劃財產的收益狀況作出任何承諾或擔保。【 】
3、本人/機構符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有關合格投資者的要求,并已按照管理人或銷售機構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
4、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并完全理解資產管理合同的所有內容,并愿意自行承擔購買資產管理計劃的法律責任。【 】
5、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并完全理解資產管理合同第××章第××節“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的所有內容,并愿意自行承擔購買資產管理計劃的法律責任。【 】
6、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并完全理解資產管理合同第××章第××節“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的所有內容,并愿意自行承擔購買資產管理計劃的法律責任。【 】
7、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并完全理解資產管理合同第××章第××節“資產管理計劃的費用與稅收”中的所有內容。【 】
8、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并完全理解資產管理合同第××章第××節“爭議的處理”中的所有內容。【 】
9、本人/機構已經配合管理人或其銷售機構提供了法律法規規定的信息資料及身份證明文件,以配合上述機構完成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以及反洗錢等監管規定的工作。
本人/機構承諾上述信息資料及身份證明文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
10、本人/機構知曉,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為資產管理計劃辦理備案不構成對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資產管理計劃財產安全的保證。【 】
11、本人/機構承諾本次投資行為是為本人/機構購買(參與)資產管理計劃。【 】
12、本人/機構承諾不以非法拆分轉讓為目的購買資產管理計劃,不會突破合格投資者標準,將資產管理計劃份額或其收益權進行非法拆分轉讓。【 】
13、本人/機構知悉本風險揭示書的揭示事項僅為列舉性質,未能詳盡列明投資者參與資產管理計劃所面臨的全部風險和可能導致投資者資產損失的所有因素。【 】
投資者(自然人簽字或機構蓋章):
日期:
管理人(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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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機構經辦人(簽字)[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適用]:
日期: